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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2008-01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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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http://95bo.blogbus.com/logs/14485680.html

          写博客,最大的乐趣是能和筒子们分享生活中琐碎的欢笑,最忌讳的,莫过于博客被不想给看到的人看到,最糇的,要数好事者把博客内容链接给他自认为博客所指的当事人——今天收到已跳槽到祖国心脏的前主任的短信,说有“同志”把我博客中跟他有关的日志链接给他了。

          那种感觉就是,有个贼趁你不在时进了你家,尽兴而归之后,再招呼来另一个,看看你们家存折钱包卫生卷纸内衣裤都放哪儿了,再评头论足一番;走的时候再把防盗门都背走——让你家成为大敞四开谁都能进来的地方——我招谁惹谁了?

          虽然这个付费博客的使用期限还没到,但也只能全删了,再写下去已经没意义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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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评论

    • 不会吧,太可惜了。
    • 同情,真的很同情……防不胜防呀!
    • 实在太可惜了,我记得差不多两年之前在我心情最灰暗的时候,每天上网打开的第一个网页就是看zhuanzhuan的博客,因为姐姐的博客让我觉得生活仍旧是活生生的,温暖而又实在。
    • 啊?我刚休完病假回来,还想和姐姐汇报好消息呢!

      那种八人就不评价了,姐姐还是设置个密码吧,只有好友才能看见的
    • 亲爱的,这种公开式的博客是藏不住秘密的,知道了也无所谓了,那不是你对人对事的真实想法吗!
    • 真是令人愤怒,不知道能不能给自己的博客设置一个密码,告诉亲朋好友,闲人免进的那种?
      删掉了还是挺可惜的~~~
    • 震惊!怎么会有此等闲人?有啥目的有啥意思啊!
    • 息怒息怒,不值得和这种偷偷摸摸的人生气!祸从口出,她/他总有一天会为此付出代价~~~~这种人可怜啊!可怜,就会做些偷偷摸摸的事儿